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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日,廣州市教育局發布致全市學生家長的一封信,在寒假即將到來之際,提醒家長不盲目參加培訓,不為焦慮買單。
信中明確,自2022年1月1日起,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均已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,收費必須執行政府指導價,寒假期間不能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。
具體內容如下:
尊敬的學生家長:
2021學年秋季學期的校歷即將翻頁,寒假即將到來。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,給孩子自主的成長空間,我們在此溫馨提醒:不盲目參加培訓,不為焦慮買單,將“成長權”還給孩子。如確需培訓,請務必知悉:
一、重大變化:自2022年1月1日起,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均已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,收費必須執行政府指導價,寒假期間不能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。
二、培訓機構須做到:一是要選擇證照齊全、正規的培訓機構,要有《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》和《營業執照》(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),這些證照都要求在機構辦學場所張貼;二是使用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(示范文本)》;三是通過銀行托管賬戶收取培訓費;四是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票據;五是不能一次性收取超過三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;六是學科類培訓的教師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,非學科類培訓的教師須具備相應的職業(專業)能力證明;七是培訓材料須經過審核。
三、信息查詢:您可以通過“穗好辦”APP“校外培訓機構專區”查詢機構信用信息和年檢結論,還可以通過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查詢機構是否已經納入資金監管。
四、自我防護:參加校外培訓的學生務必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切實做好個人防護。
我們呼吁您拒絕任何機構或者銷售人員的“忽悠”或“誘惑”,不過早提前繳納費用、不繳納超三個月的費用,對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項誘導您繳費的,您應該:拒絕繳費!我們邀請您一同參與社會監督,一起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。
廣州市教育局
2022年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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